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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行政许可审批类)

文章来源: 区国税局 时间: 2008-12-09 责任编辑: hzy

一、项目名称 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行政许可审批类)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
三、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审批
四、申报必备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4、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及复印件;5、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五、承诺时限(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六、受理机关及地点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
七、决定机关 合川区南屏西路49号 合川区国家税务局
八、专用申请表(书)名称 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纳税人票种核定(变更)申请审批表。
九、证照(件)名称
十、证照(件)有效期限
十一、是否收费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三、证照(件)是否年审或年检、审验时间
十四、项目申请受理人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综合服务岗)
十五、项目审批负责人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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