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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审批类)

文章来源: 区国税局 时间: 2008-12-09 责任编辑: hzy

一、项目名称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审批类)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57号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或上报
四、申报必备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2.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5.营业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提供租赁合同的,应提供租赁方营业场地产权证明);6.财务报表;7.能证明单笔(台、件、套)不含税价格10万元以上的合同协议(申请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时提供);能证明单笔(台、件、套)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以上的合同或协议(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千万元时提供)。
五、承诺时限(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六、受理机关及地点 合川区南屏西路49号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
七、决定机关 使用百万元版的由合川国税局审批,千万元版的由重庆市国税局审批。
八、专用申请表(书)名称 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申请审批表,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千万元)申请审批表,重庆市防伪税控企业调整最高开票限额、月
供票量申请审批表。
九、证照(件)名称
十、证照(件)有效期限
十一、是否收费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三、证照(件)是否年审或年检、审验时间
十四、项目申请受理人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综合服务岗)
十五、项目审批负责人 合川国税局主管局领导或重庆市国税局主管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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