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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企业印制发票(行政许可审批类)

文章来源: 区国税局 时间: 2008-12-09 责任编辑: hzy

一、项目名称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行政许可审批类)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全国人大
三、办理流程 受理、承办、审核、上报
四、申报必备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印刷许可证》副本;5、《特种行业许可证》副本。
五、承诺时限(工作日) 5个工作日上报
六、受理机关及地点 合川区南屏西路49号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
七、决定机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普通发票由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审批
八、专用申请表(书)名称
九、证照(件)名称
十、证照(件)有效期限
十一、是否收费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十三、证照(件)是否年审或年检、审验时间
十四、项目申请受理人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综合服务岗)
十五、项目审批负责人 重庆市国税局主管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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