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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

文章来源: 时间: 2018-04-17 责任编辑:

  合川府征公〔2018〕18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
  应片区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区政府于2017年10月9日发布了《重庆市合川区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合川府〔2017〕218号),该公告发布后受到片区房屋所有权人的支持,并与区征收办签订了《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率达到了88%。经区政府研究后作出《关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合川府征决〔2018〕2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等有关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123号)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川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川府发〔2011〕7号)的规定,现将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合川府征决〔2018〕2号文件,对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二、征收范围:凡在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太平门231号、太平门201号及附号等位于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均属此次征收的范围。
  三、补偿方式: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四、签约期限:本项目的签约期限为2个月。即从2018年4月17日起至2018年6月16日止,共计61天。
  五、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区国土房管局为本项目的征收部门,并委托区征收办为征收实施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办公地址: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嘉滨路540、541号
  (二)现场办公电话:13527533312
  (三)现场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合川区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印发

附件下载:
合川区三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