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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重庆合川教育 时间: 2018-05-02 责任编辑: 信息员

  2018年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先说变化
  2018年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上年相关政策执行,只根据市教委的要求作一定的微调,未作大范围调整。相关政策变化:一是对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更加重视,对没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也一并要求纳入学籍管理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二是新增加了“公费幼师”(5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319人(其中合川定向30人),具有本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可以报考。三是原市教委委属中学指标到校推荐有新的变化,相关招生计划直接投放到辖区内除市级重点高中的初中部之外的初中学校,并不得调剂。四是增加了新的优待政策。符合条件的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时免试英语听力。普通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增加针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和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优待政策。
  再说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按照依法入学、就近免试、对口入学、规范公平的原则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禁择校乱收费。主城区三个街道小升初继续按2014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和程序进行,实行多校划片,初中招生指标到小学,毕业生自行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主城区城市小学继续实行“三对口”就近划片入学办法。学龄儿童入学登记审核工作由主城区三个街道教管中心于5月7日-31日进行,根据登记情况,7月下旬按就近原则统筹调整并确定各校划片区域。其余镇街及中小学继续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或直升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新生招生在6月20日以后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4月20日开始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适龄残疾儿童按残疾程度等情况分别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含现有的202人)依法实施缓、免学,从今年开始要由相关学校按招生服务区域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并实行“一人一案”,在区特殊教育学校(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下提供力所能及的送教上门服务,或者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让其接受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一)我区2018年继续退出“联招”,自主举办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二)中考报名时间:5月2-4日。考生分“普高”、“中职”、“公费幼师”(5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和“3+4” (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四类报考,“普高”和“中职”互不兼报,“公费幼师”和“3+4”可兼报“普高”。“公费幼师”全市计划面向28个区县定向招生319人,其中合川定向30人,全市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择报考。我区职教中心具备“3+4”招生资格,全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也可选择报考。
  具有合川区内户籍或区内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区内普通高中。报考“公费幼师”的考生应为具有本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3+4”的考生应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由考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回原籍参加中考报名的,户籍属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盐井4个街道辖区的统一在南屏中学报考,其余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考。
  (三)考试科目命题及时间安排:按重庆市中考统一要求执行,由市教委统一命题,原为闭卷考试的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12日-14日,各校要注意招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招生考试的顺利实施。 2018年符合条件的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时免试英语听力,具体计分办法及相关要求按照(渝教基函〔2018〕9号)要求执行。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新高考改革和普职协调发展的相关要求,全区2018年普通高中区内招生总执行计划为558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区内招生执行计划为5310人。市教委下达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6500人,合川中学、瑞山中学、太和中学、龙市中学、大石中学等有招生潜力的学校可在此限额内面向区外招收部分学生。各校必须严格按区教委下达至本校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否则市教委及区教委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五)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成绩计算。继续将初二下期全区质量监测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纳入该年级学生当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成绩。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升学成绩总分设为850分(其中文化成绩中考学科700分、地理和生物各50分计800分,体育考试总分50分)。相关具体计算办法见招生主文件。
  (六)普通高中招生加分项目: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烈士子女凭市民政部门证明参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优待政策按《合川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合川教联〔2014〕1号)规定执行。
  (七)原市教委委属中学指标到校推荐:市一中、南开中学、市八中、育才中学、巴蜀中学、西大附中、川外附中下达本区30人招生指标的推荐录取工作按照渝教基函〔2018〕8号要求执行。相关招生计划投放到辖区内除市级重点高中的初中部之外的初中学校,相关指标分配后将报市教委备案,一经备案,不得调剂。参加原市教委委属中学指标到校推荐的考生应报考“普高”类别,并正常参加区内“中考”、填报区内普通高中志愿。推荐考生未被原市教委委属中学录取的,按其志愿和升学成绩参加区内普通高中录取。
  (八)普高志愿填报:网上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6日-17日,继续按划片填报志愿、按顺序填报志愿、实行调剂志愿三个原则进行填报。调剂志愿不受划定片区限制,各志愿的填报顺序由考生自行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所填报志愿未确认提交的,志愿可作修改。所填报志愿一经确认提交,便不能再进行修改。各初中学校应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及时将网上填报志愿密码发放到考生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更不得私自刮开密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未填报普高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区内普通高中正招生录取。
  (九)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继续按2017年办法执行,即划定一类重点中学、二类重点中学、非重点中学三类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普通高中招生综合成绩、志愿填报及高中招生计划,以划定的各类录取控制线,按第一志愿优先、以志愿顺序同层次调剂的原则分批次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各类别学校的考生,只要达到该类别学校录取控制线者,无条件优先录取。同一层次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后,再进行下一层次学校录取。为确保各批准录取顺利进行,各初中学校务必提醒本校考生注意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作好相关工作安排。
  (十)其他招生:各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及需要,在划定招生片区内招收部分艺体特长生,招生数量在本校区内招生执行计划内大致按5%确定,录取成绩原则上按各类录取控制线8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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