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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年内将实施岗位补贴政策

文章来源: 重庆日报 时间: 2018-04-27 责任编辑: 信息员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人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乔)4月2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年内我市将出台并实施岗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将按照每人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据介绍,岗位补贴的对象是: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残疾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满足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年内还有变化:生育、工伤和大额医疗保险将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户籍不再只限城镇户口。
  企业优惠政策你了解多少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申报流程:向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
  补贴对象: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安置重庆籍农民工人数达到100人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
  3.企业资产状况和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4.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当年在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并按期支付利息。
  6.企业在当年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
  补贴标准:按企业招用重庆籍农民工人均贷款额5万元计算贴息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申报流程: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稳岗补贴
  补贴对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
  补贴标准: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对列入我市去产能计划的钢铁煤炭煤电企业,补贴标准提高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
  补贴期限:2020年底截止。
  申报流程:向参保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
  补贴标准:在职职工培训职业(工种)在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培训目录》范围内,培训后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公布的培训成本的50%给予补贴。
  申报流程:向企业所在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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